沃保网

首页 > 保险指南 > 事先预警机制 事中协查机制 事后联合打击

事先预警机制 事中协查机制 事后联合打击

2017-05-18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加强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遏制车险欺诈行为的发生,净化区域保险市场环境,日前,北京、天津、河北三地保险行业协会共同签署协议,推出事前事中事后车险反欺诈工作机制一系列组合拳,就防范和打击跨区域车险诈骗行为开展全面合作。

  该项工作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防范化解车险欺诈风险为目标,依托中国保信车险信息平台和反欺诈信息平台的数据支持,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建立了联席会议、跨区域车险反欺诈查处情况通报等沟通机制,通过事中、事后严厉打击保险金诈骗行为,构建京津冀预防和惩治车险欺诈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事先预警机制

  车险信息平台建立共享了京津冀高风险客户及高风险从业人员信息库、全损车辆资料库、高风险车辆黑灰名单信息库等预警资料库,并为其提供强大数据支撑;同时结合信息库数据对三地车险业务进行定期梳理排查,对有高风险倾向的人员和车辆进行重点监测并给予相关保险公司预警提示,引导保险公司将防范欺诈风险的端口前移,从根本上做好对欺诈风险的事先防范。

  事中协查机制

  对于确定的疑似车险反欺诈案件线索,三地建立定期通报和跨区域协查机制。对于三地共享车险信息中的疑似欺诈案件,三地建立反欺诈协调会商、协查协办机制,进行跨区域信息排查和线索串并;对于需要实地调查的案件,由三地协同开展,减少和杜绝跨区域案件中的信息不对称及调查人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压缩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空间。

  事后联合打击

  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明确将团伙欺诈、职业欺诈作为打击重点,通过接受举报、主动筛查、公司上报等形式,收集职业团伙的保险欺诈案件线索,组织保险公司及时整理证据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办和调查取证,坚决打击和震慑欺诈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对团伙欺诈、职业欺诈行为的严肃惩治,形成对京津冀区域保险欺诈犯罪的有效震慑。

  与此同时,京津冀三地协会将加大车险反欺诈工作成果的宣传,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深入剖析典型案件中暴露的管理漏洞,促进行业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的提升,营造反保险欺诈的良好社会环境。

  京津冀车险反欺诈协同工作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加强保险行业理赔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提升车险欺诈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遏制车险欺诈行为的发生,进一步优化京津冀保险业发展环境,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线咨询如有问题,请给我留言,我尽快答复您!

如需及时答复,请联系我:

蒙丽

四川 成都  中国人寿

网站客服热线: 0592-3662001 (周一至周六 8:40-18:00)

加我微信,了解更多!

Copyright © 2008-2024 厦门诚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003619号 中国人寿 网站管理

321131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

马上
提交

扫一扫微信留言

321131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